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核准增项、升级、延续如何办理?
(增项、升级、延续)
国家标准名:设计企业资质核准(甲级及部分乙级除外)
申请内容: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核准(设计乙级〈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等方面除外〉) (含新设立、增项、升级、延续)
受理条件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材料清单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以及主导专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个人业绩完成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需包括业绩完成时所在单位的企业资质情况,并提供出具证明单位的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3、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彩色扫描件(须包括净资产指标)
4、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承诺书
5、非注册人员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
6、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
7、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任职文件(深圳市)
8、营业执照
9、技术装备等购置发票(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