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自3月29日起启动换领工作,涉及施工总承包二级(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等方面的除外)、勘察设计乙级、监理乙级资质的换领工作,由我厅委托各地级以上市住建主管部门办理。如有疑问的,请咨询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各地级以上市住建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附件: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
2.咨询电话
3.换领证书常见问题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4年3月26日